企业有责任不从弱势群体身上牟利。
人权尽职调查是确保这种情况不会发生的一种方式。
该过程应持续进行,优先处理最严重的侵权行为,并让所有利益相关方参与其中。
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11年一致认可《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GPs)以来,公众和企业都日益认识到人权尽职调查这一总体理念:即企业调查或审核自身业务实践以应对潜在人权影响的过程。然而,有效调查所需的具体要素并未总是得到充分规定。人权尽职调查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其有效、精准的实施对弱势群体、工人和我们的经济至关重要。
近日,我采访了前加拿大外交部长兼司法部长彼得·麦凯(Peter MacKay),代表Inclusion Advocate。我向他询问了企业与人权保护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未来人权尽职调查计划的作用。他阐明,人权侵犯不容姑息,企业有责任不从弱势群体的苦难中牟利。人权尽职调查可以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途径。
企业人权尽职调查要发挥作用,需要具备五项必要特征。
1. 可靠的申诉机制
设立申诉机制,即为任何个人或群体提供一种正式渠道,以表达其对企业影响其人权的关切。收到投诉后,企业应详细调查指控;若指控属实,企业应尽快向受害者提供补救。此类机制使企业能够迅速收集信息,并直接听取相关方的意见。这种双向渠道使企业与受害者能够直接沟通,而不是迫使受害者在代价高昂的法律仲裁与被动接受之间作出选择。
从企业角度看,它们也应充分利用申诉机制,因为这是在问题失控升级之前及早解决问题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在许多情况下,民间社会团体和个人受害者会寻求与企业接触,以便在人权侵犯发生时加以解决;然而,若缺乏有效的申诉机制,希望获得回应的民间社会团体几乎别无选择,只能加大呼吁力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仅理应面临来自媒体和社会公众更大的强大压力,还会失去宝贵时间,无法避免可能发生的大规模人权悲剧。
2. 持续评估,而非一次性工作
企业的运营环境因新出现的社会紧张局势、更新的法规等因素而不断变化。因此,一次性的人权尽职调查难以全面呈现企业价值链各个层面的人权影响。例如,调查涉及与所有利益相关方(从员工到当地居民)的对话。当调查人员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存在相互信任时,这些对话才能提供关键信息。因此,企业人权尽职调查计划需要包括与利益相关方的定期对话,以建立调查有效、可靠所需的信任。
3. 优先处理严重侵犯人权行为
《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提出了三项具体因素,用以判断人权问题的严重程度,并敦促企业及时处理最严重的侵权行为。第一项指标是规模,旨在衡量“影响的严重或重大程度”。如果同时存在一名15岁少年在一家家族经营的便利店工作,以及一名12岁儿童在危险的矿场工作,人权尽职调查应促使企业立即处理后者,然后再解决前者。
下一项指标是范围,用以衡量影响的广泛程度。根据联合国推荐的指导原则,企业应优先制止那些侵害整个拥有500人村庄的人权侵犯行为,而不应为了关注仅涉及两人家庭的个案,而忽视大规模问题。
最后,企业还应关注可补救性,即评估将受影响者恢复到至少与此前相当的状况有多困难。当人权侵犯造成持久甚至不可挽回的伤害时,应被视为更为严重,因而应优先处理。例如,当工人因长期接触煤尘而患上无法治愈的疾病(如煤工尘肺病,即黑肺病)时,企业有责任以最高紧迫性予以应对。
4. 全面的利益相关方参与
每一位利益相关方——从员工、供应链工人到当地居民和客户—— 在人权尽职调查中都至关重要。尽管供应链也应关注其内部可能存在的人权问题,但企业有责任通过尽职调查计划,确保其各个供应商符合人权标准。生产基地附近的当地居民,以及所有其他弱势群体,应与企业自身员工享有同等程度的关注。
5. 专业培训及与相关组织的合作
企业应与人权专家和领先组织建立富有成效的合作关系。企业员工未必接受过人权方面的培训,也不一定熟悉相关人权问题,而通过倾听并与人权领域的专家合作,他们可以获得关键知识。2021年,PayPal携手拉丁裔美国公民联盟(League of United Latin American Citizens)和反诽谤联盟(ADL),共同打击其在线支付系统上的极端主义。面对网上为极端主义团体提供资金的现象日益增多,该公司认识到需要引入反仇恨方面的专业知识。网上为极端主义团体提供资金。随着我们迈向一个尊重并捍卫全人类人权的世界,应鼓励此类与具备人权专业知识的民间社会组织开展的合作。


